为切实筑牢党校资产管理基础,我校拟对全校资产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资产盘点清查,并同步推行资产标识化管理。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
中共宜宾市委党校资产清查及标识化管理项目。
二、项目实施完成时间要求
2026年4月1日-2026年5月31日(2个自然月内完成)。
三、参选单位资格要求
(一)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(若为分公司,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)。
(二)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近三年内(2023年2月至今)或成立至今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、违规经营行为,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,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。
(三)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(四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,清查服务中使用的终端采集设备(包括标签打印机和耗材,标签纸材质要求:耐磨、防水等)。
(五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(六)结算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。
(七)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:
1.本项目的固定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(需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)。其中:1.团队成员中至少1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;2.团队其他成员中至少2人持有会计或审计类相关专业职称。
2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,不得转包、违法分包。
3.结算须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。
4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八)服务单位应与采购方另签保密协议,如服务单位对清查期间出现固定资产信息泄密、文件材料丢失等情况必须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。
四、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下材料(均盖鲜章,密封装袋后密封条盖鲜章,开标当天现场提交)
(一)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(二)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(三)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。
(四)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。
(五)投标公司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。
(六)投标公司履约能力材料(提供近3年相关业绩证明至少一个,需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,并加盖投标人公章)。
(七)投标公司服务方案(内容需包含资产清查、数据录入、标签设计制作、标签粘贴、人员培训等具体实施流程及保障措施)。
(八)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(团队成员中至少1人的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证书复印件、团队其他成员中至少2人的会计或审计类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)。
(九)报价单(见附件2)。
五、招标结果
在机关纪委监督下根据各服务商提供的报价、服务承诺等综合考量,按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服务商,签订中共宜宾市委党校资产清查及标识化管理合同。
六、开标时间、地点
2026年3月25日上午10:00,服务商携带投标资料在市委党校综合楼508会议室现场开标。
七、报名方式
商家于开标前通过电话报名,报名请联系秦老师0831-2379881。
八、招标文件
详见附件。
附件:1.投标须知
2.中共宜宾市委党校资产清查及标识化管理项目报价单
中共宜宾市委党校
2026年3月19日